雖然我不是很懂明明已經結婚但還是得提出單身證明的邏輯在哪,但既然簽證官都這麼明確要求了,為了簽證也只能照做。幸好當時為了結婚有另外準備「有備無患」資料夾,且結完婚沒有傻傻地把資料送進碎紙機,不然就得再重新申請一次(註),不但累翻自己還很傷荷包。

回台前以為用不到這些文件,毅然決然把它們留在法國,但千金難買早知道,只好請它們搭飛機來台灣再投回我的懷抱,好讓我可以順利跟 TOSI 打交道(有押韻欸,是數來寶嗎?)。

--

註:我在台灣還沒補註記(程序有點麻煩,而且回來前也沒時間準備),所以目前配偶欄還是空白,假單身的狀態~

--

關於申請單身證明(官方名稱叫單身事實宣誓書)的 SOP 如下:

✖ 申請英文版的個人戶籍謄本

可臨櫃申請或線上以自然人憑證申請,本人或代理人辦理皆可,工作日約 3-6 天(各縣市作業時間不同,請自行估狗),以下資料為個人臨櫃申請所需:
1. 申請書(各縣市的版本不同,這裡就不放連結了,請大家自行估狗)
2. 護照正影本或任何載具正式英文姓名的文件
3. 身份證正本和印章(沒印章到時候簽名也可以)
4. 費用 NTD 100.-(第二份開始每份15,每個縣市的費用可能不太一樣,請自行估狗或洽詢)

記得最少申請 3-5 份,到時申請單身宣誓書時,一份單身宣誓書就需要附加一份英文戶籍謄本,同時法院或民間公證人事務所也需要留存一份

✖ 地方法院或民間公證人事務所申請單身宣誓書並驗證

只能當事人申請,當天申請當天取件,所需文件如下:
1. 身份證
2. 護照
3. 印章
4. 費用 NTD 750.-

一式最多五份,超出五份就需要另外收錢;如果少於五份的話費用也不變喔!另外請再多準備幾個銅板以備不時之需,如申請書或是影印費。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驗證文件

可請代理人協助辦理,需 2 個工作天,所需文件如下:
1. 申請書(附委任書)
2. 欲驗證之文件正本
3. 身份證正本
4. 費用每紙 NTD 400.-,速件加收 NTD 200.-

驗證過的文件會貼上一張外交部的貼紙,及壓鋼印(我忘記拍了,參考一下別人的:P,如下圖,就是右下角那張藍色貼紙),申辦方式詳情也可以參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頁。

 

資料來源:http://tw.gigacircle.com/1390695-1

 

最後就是我的單身證明真相~

20140915_073502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瑞士 依親簽證 單身證明
    全站熱搜

    艾*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