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是寄給外子,不是給我的。

Document 1拷貝  

收到信的時間約莫是在我交件後兩個星期,時值外子準備前往韓國出差的前一星期,內容重點是:請在兩個星期內提供具有雙方姓名的租賃契約影本。

迅速的向租賃仲介公司申請修改合約上的姓名(原本只有他的名字),再請仲介公司快速寄來。不知當時的郵差怎麼回事,一直認為該收件地址沒有這個人,退件好多次。打了數次電話向仲介公司確認,終於在出發去韓國前收到,並寄至蘇黎世州移民局。之後等待簽證的同時,我也從台灣出發一同去韓國玩樂了(有鑑於本人文筆普普,玩的點、吃的餐廳、逛的店都沒比人家多,遊記就不寫了。其實是懶惰。)。

從韓國回台的隔週一下午接到了 TOSI 的來電:「恭喜,簽證下來囉,請找時間來簽證組繳交護照。」

小旅行的歡樂並未隨著再次分離而消逝,TOSI 捎來的喜訊當下內心的狂喜遠比跨年煙火還來得更加興奮!當晚立即寫信給外子(對,我們是網友,一天只有一封 mail)告知簽證下來了,隔天便收到他的回覆,他回到家時也發現信箱裡躺著移民局寄來簽證通過入境許可的文件。

Document 2拷貝  

啊,歷經千辛萬苦(有嗎?),耗時 1.5 個月(註),我的簽證終於下來了!歐洲我要來了,請再等我一下~~

--

註:簽證核發時間與各州申請人數及各案件作業程序而有所不同,就我所知,等待時間由 1-5 個月不等,申請辦理依親簽證請耐心等候。

 

arrow
arrow

    艾*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