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與 TOSI 簽證組通完電話後大概兩個小時吧(超有效率)就收到了簽證官的來信,信的內容就不多說了,重點有三:
1. 簽證費用
2. D 類長期居留申請表
3. 所需文件的清單

✖ 簽證費用:

雖然官網上寫 NTD 2,500,雖然簽證組小姐跟我說不要相信官網,雖然我知道辦簽證本來就會是一筆不小的開銷,但看見簽證官信裡寫:

Visa fee: TWD 2500.—
Postage fee: TWD 300.—
Professional service fee (translation): TWD 5100.—
Total TWD 7900.—

心裡還是為了荷包小小淌了血,而且還寫了信去跟簽證官討價還價,問我的結婚證書和 family book 都是法文版,為什麼還要翻譯費用?簽證官說是專業服務費用,至於翻譯費已含在簽證費裡了。為了辦簽證,還是得勒緊褲帶了...

要辦瑞士依親簽證的人,此金額僅供參考,因為從前輩們那問到的金額不一,我也不是很理解收費標準是怎麼回事 XD

✖ D 類長期居留申請表(三份含照片):

其實官網上有各種語言版本,而且有繁體中文 / 法文版還滿方便的,根本就是為我設計的啊!跟外子在溝通上也不會因為翻譯的關係而有理解上的誤差。不過填寫的時候,有些地方會讓人有點無所適從,不知道該怎麼填寫,問題如下(以下編號為表格各欄位的編號):

1. 姓氏 vs. 2. 出生時的姓氏:
 如果有改姓的人,在 1. 姓氏的地方請寫婚後的姓氏,如果沒改的話,就還是填原來的姓氏就好。和瑞士公民結婚時會填寫一份改姓聲明書,但跟法國人結婚沒有,所以這問題讓我覺得有點棘手。簽證官說寫原來姓氏沒關係,但如果要寫先生的姓就必需填寫聲明書,而且需要先生的簽名,所以我還是寫了我原本的姓氏。

22. 計畫居留時間 / 注明月數:
 老實說看到這欄我真的不禁莞爾一笑,因為我想填「forever」啊!!!不過,因為真的不知道要怎麼寫,所以就留白到時問簽證官。

23. 計畫到達日期:
 簽證又還沒下來,是要擲筊訂機票嗎?所以這欄還是空白XD

27-6. 若該家庭成員不是瑞士公民,請說明其居留許可的類型及號碼:
 欸~居留證上有兩個編號,但因為不知道該寫哪個所以留白,申請當時簽證官就把兩個都寫上去了。

✖ 所需文件清單:

1. 婚姻註冊申請書
2. 結婚證書
3. 出生證明(英文版,兩份)
4. 戶籍謄本(英文版,兩份)
5. 單身證明(英文版,兩份)
6. 雙方護照影本、居留證 / 身份證影本(兩份)
7. 照片四張(三張貼在申請表上,一張申請時繳交)
8.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中英文版,兩份)

誰可以告訴我,為什麼明明結婚了卻還要提供單身證明呢?由於太不合邏輯所以我又寫信去問簽證官為什麼結了婚還要提供單身證明,但...答案是沒有為什麼就是要交!還好結婚前為了預防市政府不收台北駐法代表處的驗證文件,有先準備英文版的出生證明、戶籍謄本和單身證明,現在正好派上用場,不必重新申請。只是回台前把它們全留在法國了...看樣子,辦簽之旅是漫漫長路。

與 TOSI 過招第二回:敗。

arrow
arrow

    艾*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